中国创业俱乐部手机WAP浏览支持 中国创业俱乐部Rss 2.0 ::: 网站首页 :::

 市场/销售 | 特许/加盟 | 渠道/代理 | 财务/融资 | 管理EMBA | 人力资源 | 成长策略
 企业信息化
| 企业家/经理人名企故事 | 政策导航| 关于中小企业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中小企业门户网 -> 中国中小企业俱乐部 www.smechina.com.cn ::: >> 财务融资 >> 财务管理 >> 文章正文
栏目分类


专题文章


AD04 广告替换
广告位置 [等您]

广告投放电话:

(010)
8225 3188
8225 3137

链接广告

财产损失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           ★★★
财产损失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财务顾问网 更新时间:2007-4-23

    每年1月15日前,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及相关资料,申请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

 

    因为财产损失的申报与批准需要间隔一定的时间,且财产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利润总额和按照税收法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也不一定相等。所以在税务机关审批前,可以先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将财产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税务机关审批后认定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财产损失再作纳税调整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财产损失审批前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库存的再生PS版,因市场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形成该部分商品滞销。该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于2006年6月30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该商品进行计价。账面成本28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224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56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56000

 

    2006年12月9日,该部分商品保质期限已到,无法销售,只能作废铝变卖处理。该批PS版折合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重量0.8公斤,根据近期废铝的市场价格每公斤10元估算,则该批废品价值为40000元。应转出进项税额:(280000-40000)×17%=40800(元),报废PS版形成实际损失:280000-40000+40800=280800(元),管理费用再次入账金额:280800-56000=224800(元)。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同意后,对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该部分商品作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224800

 

    原材料40000

 

    存货跌价准备56000

 

    贷:库存商品2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800

 

    对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作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360000

 

    贷:应收账款360000

 

    年度终了,该公司扣除上述两项财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并作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应缴所得税330000元,在扣除预交的260000元所得税后作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7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70000

 

    该公司还分别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和5%计提了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二)财产损失审批后的会计处理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接到某公司提供的有关财产损失的申报材料后,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规定,指派3名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实地核查。

 

2007年2月1日的批复意见认为,该公司申报的再生PS版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应确认为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同意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申报的坏账损失由于缺乏能够证明坏账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不同意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该公司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360000=1360000(元),应缴所得税:1360000×33%=448800(元),应补缴所得税:448800-330000=118800(元),会计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8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88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8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8800

 

    按15%的比例计算调整盈余公积金:

 

    借:盈余公积178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7820

 

    此外,如果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假设本例再生PS版估算的残值为40000元,而2007年5月变卖收入65520元,其变卖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65520

 

    贷:其他业务收入5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20

 

    同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40000

 

    贷:原材料40000

 

    这样,2006年度已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时估算的残值小于实际残值而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在2007年度进行了调整。

$ArticleEditor}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选择项目融资模式的基本原则
    · 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中的法律解决方…
    · 风险投资十二条潜规则(一)
    · 企业合理避税之方式解析
    · 关于出资人财务管理的几个问题
    · 小企业贷款该如何准备
    · 为获得贷款撰写商业计划书的5大…
    · 突发事件下的应急财务管理系统
    · 美国VC的三种中国投资模式
    · 中小企业确定融资策略六要素

     

    【字距: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点文章
  • 没有热门文章
  •  >>更多内容


    广告专区1



    广告专区2


     

    俱乐部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隐私条款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站长E-mail: sme@smechina.com.cn  帮助支持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理事单位
    北京苗木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热线电话 010 - 8225 3188 / 8225 3137 / 传真 010 - 8225 2617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中小企业俱乐部,中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俱乐部,
    中文域名:中小企业俱乐部.cn,中小企业俱乐部.com,中小企业俱乐部.中国
    京ICP证:0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