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型企业最近几年更积极地建立灵活工资制度。根据人力部的调查,进行工资改革的中小型企业从2004年的63%增加到2006年的73%。
由于中小型企业和没有工会组织的公司取得盈利,去年的工资重组工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截至去年12月,有73%的中小型企业有了某种程度的灵活工资,比2005年的68%增加了5个百分点。
不过,大企业仍然在改革的步伐上领先,九成工作队伍已经有灵活工资。整体来看,去年本地有越来越多公司已建立起灵活工资制度,83%的工作队伍所领取的工资已具一定的灵活性。相对于2004年的76%和2005年的81%,这无疑是渐进的发展。
人力部昨天公布的工资改革调查报告显示,更多公司响应劳资政伙伴的呼吁,改革工资制度。
劳资政工资改革小组在2004年提出三项主要建议来帮助公司企业建立灵活工资制,即在工资中加入每月可变动工资(Monthly Variable Component,简称 MVC)、把常年花红与公司的主要表现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简称KPI)挂钩,以及把同级员工的最高和最低薪金比例缩小到1.5倍或以下。
人力部对3062家私人企业的调查显示,所有公司无论大小或是否有工会组织,都在工资改革方面取得进展。
调查指出,97%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已建立灵活工资制,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虽然只有76%建立灵活工资制,不过和2004年的66%相比已经有所进展。
截至去年底,有21%工作队伍的薪金结构已融入工资改革小组的所有三项建议,这跟前年几乎一样。
在这三项建议中,最被公司普遍接受的是缩小同级员工的最高和最低薪金比例,本地六成工人的公司已这么做。有53%的工人的常年花红已与KPI挂钩。相对之下,只有37%的劳动队伍的工资已加入MVC。
针对推行MVC的进度较缓慢,全国雇主联合会执行理事长兼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执行董事高元杰认为,这一方面是员工担心即使没有MVC,工资在不景气的时候也会被削减。
另一方面,这可能是由于很多中小型企业没有全职的人事部,不过它们可通过新加坡工商联合总合、全国雇主联合会和中小型企业公会寻求这方面的援助。
高元杰强调,与工作表现挂钩的灵活工资制在经济好或不好的情况下都能带来好处。首先,雇员在经济好的时候能得到更多薪金,在情况不好时,雇主可以在灵活调整成本的同时保住雇员的工作。
中小型企业公会会长廖振兴受访时建议,其实在经济好的时候也可以推动灵活工资制,例如进行“模拟的经济危机”,在工资中加入MVC并实行三个月,然后在三个月后将已扣除的部分和利息归还员工。他说,这将能达到教育的目的,让员工了解公司并没有通过MVC让他们蒙受损失,反而是提高工资的灵活性。